金聖歎(1608年—1661年)明亡後改名人瑞,字聖歎。明末清初蘇州吳縣人,對《水滸傳》、《西廂記》、《左傳》等書都有評點。
金聖歎因冒犯清皇帝,受“抗糧哭廟”案牽連而被朝廷處以極刑。
刑場與兒子訣別時,臨終遺囑是:“記住,花生米與豆腐乾一起吃,能嚼出火腿的滋味。”還給兒子題一聯:“蓮子心中苦,梨兒腹內酸。”上聯的“蓮”與“憐”同音,下聯的“梨”與“離”同音。這副生死訣別對,一語雙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