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個
從1842年到1937年中國被迫簽訂了總共有8個不平等條約。這八個分別是第一次鴉片戰爭失敗1842年被迫與英國簽訂《南京條約》、1843年7月簽訂《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門條約》、1844年10月簽訂《望廈條約》和《黃埔條約》、第二次鴉片戰爭失敗1860年被迫簽訂《天津條約》和《北京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