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海洋伏季休漁期為5月1日12時起至8月16日12時止,為期3個半月,共107天。
休漁海域範圍為廣東省管轄的北緯12度至“閩粵海域交界線”的南海海域(含北部灣),除釣具、國內養殖船外的所有作業類型以及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都納入休漁作業範圍。
據統計,全省應休漁船23026艘,免休漁船2730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