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失蹤一般不在警察負責的範圍之內。
因為警察主要負責的是人民和人民之間的一些具有一定嚴重性質的案件,這種貓和寵物失蹤的類型並不歸屬警察,所負責的範圍。
我們也應該理解這一點,因為如果警察連寵物失蹤都要負責的話,那麼又有什麼時間去維護人民的安全和處理一些嚴重的事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