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合作醫療是我國農民自己創造的醫療保障制度,可極大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中發揮着極大的作用。那麼農村合作醫療可以補交嗎不可以補交,農村合作醫療在每年的11月份到12月份繳納,到次年的1月1日生效,即便在次年補交也不能生效,所以農村合作醫療不能進行補交。
農村合作醫療可以補交嗎
農村合作醫療不能補交。農村合作醫療每年繳納時間為每年的11月份到12月份尾,生效時間為次年的1月1日,也就是説農民參加合作醫療必須在每年11-12月參保,次年補交只能在下一年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