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和暫住證的區別如下:1、福利區別,暫住證是用來對人口進行管理的一個手段,不附帶任何福利。居住證為外來人口提供就學、生育、勞動等多方面福利待遇,並於落户政策掛鈎
2、辦理要求區別,暫住證辦理要求低,提供相關材料即可辦理,而居住證的申請門檻較高3、落户區別,暫住證不能成為落户的依據,而居住證可以。辦理落户,居住證是基礎4、服務對象不同,暫住證是從加強流動人口管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角度進行暫住人口登記,以防範管理為主。居住證是公民辦理的在居住地享受常住人口同等的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的證明,體現的是從管理到服務的觀念轉變5、證件有效期不同,居住證的有效期是臨時或長期兩種暫住證的使用權限是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