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社保繳費基數調整如下單位參保:2008年度南昌市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為2141元/月職工個人最低繳費基數職工個人工資總額低於2008年度全市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60%的,按不低於全市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60%為基數繳納社會保險費,即最低繳費基數為2141元×60%=128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