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生不養斷指可還,原句應該是:生我養我者父母,捨命可報。生我未養我,斷指可報。未生我而養我,何以為報!應該是出自《史記•管晏列傳》
意思是:對於只生不養的父母恩,只需要斷指就可以報答了。對於既把你生下來又把你養大的父母,要報這種父母恩,只有斷頭才能報答。而沒有生我卻把我養大的人,要怎樣才能報答!
只生不養斷指可還的出處
沒有準確出處,只是民間流傳。
生而未養,斷指可還。
生而養之,斷頭可還。
未生而養,百世難還!
譯文:
生而不養,斷指可還。就是説 對於只生不養的父母恩,只需要削斷手指就可以報答了。
生而養之,斷頭可還。就是説 既把你生下來,還把你撫養長大,要報這種父母恩,只有斷頭,才可以償還,來形容恩情厚重。
未生而養,百世難還。這裏指和養母養父。養父養母把孩子撫養長大,大恩此世已經無法報答,只有用永世來報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