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單棟種植大棚只能配備單層操作間(俗稱“耳房”),室內不能硬化且面積不能超過15平方米單棟種植大棚及操作間區域內,不能具備居住條件、不能存在任何具備生活功能的設施不能大量堆放與農業種植無關的物品,也不得規模化畜禽養殖。
二是單棟種植大棚內外地面不能硬化,但為生產需要,可在單棟種植大棚內,鋪設一條不寬於60釐米的便道。
三是單棟種植大棚及操作間外,不能建設圍牆、圍欄等公共區域相隔離的設施整個農業項目四周不得建設封閉式圍牆。
四是“大棚房”拆除後必須場清地平,並恢復種植條件。
五是農業大棚項目區內部道路寬度不得超過6米,且佔地面積應在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內(道路及其他附屬設施面積不大於項目總佔地面積的7%)。
温室大棚等看護房用地面積每棟不得超過30平方米。
温室大棚附屬設施佔地面積最高不得超過總用地面積的5%,容積率控制在1以下,温室大棚等看護房用地面積每棟不得超過3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