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兩違”,就是指違法佔地和違法建設的建築,包括未經批准佔用土地擅自建設的建築,以及在城市規劃區範圍內沒有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定建設的建築在鄉村規劃區範圍內沒有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定建設的建築。
哪種情況屬“兩違”
下列行為屬於違法用地:
1、未經批准或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
2、非法買賣土地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的
3、超過批准面積佔用土地的
4、使用臨時建設用地超過批准期限的
5、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
6、其他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佔用土地的。
下列行為屬於違法建設
1、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含臨時)新建、擴建、改建建築物和構築物以及建設其他項目的
2、超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期限進行建設的
3、未經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含臨時)規定內容進行建設的
4、經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建設的臨時性建築物使用期限已滿,未依法辦理續用手續或申辦續用手續未獲批准的
5、其他違反城鄉規劃管理法律、法規規定建設的。
兩違建築定義:兩違建築是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的建築的簡稱。1、兩違是指一切違反了國家法律或者某些部門制定的具體事項相關規定的行為。
2、違法是指國家機關、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或公民,因違反法律的規定,致使法律所保護的社會關係和社會秩序受到破壞,依法應承擔法律責任的行為。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公民和社會團體,違反法律(包括其他法規)的規定,從而給社會造成某種危害的有過錯的行為。
3、違規是指違反了相關部門對相關事項的具體規定、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