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民意志的⾃由⽽莊嚴的表現。——羅伯斯庇爾
2、法律的制定是為了保證每⼀個⼈⾃由發揮⾃⼰的才能,⽽不是為了束縛他的才能。——羅伯斯庇爾
3、法律的效⼒是以它所引起的愛戴和尊重為轉移的,⽽這種愛戴和尊重是以內⼼感到法律公正和合理為轉移的。——羅伯斯庇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