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佑七年是公元1062年。
公元1062年,農曆壬寅年(虎年),北宋仁宗嘉佑七年。
嘉佑七年大事:
1、更江西鹽法。經過整頓,江西地區每年賣鹽比原來增加三百萬斤。
2、宰臣韓琦等上所修《嘉佑編敕》,起慶曆四年,盡嘉佑三年,凡十二卷。
3、宋沙汰陝西廂禁軍。
4、宋仁宗冊立趙宗實為皇太子。
5、北宋名臣包拯逝世。
嘉佑七年是公元多少年
嘉佑七年是公元1062年,農曆壬寅年(虎年)契丹清寧八年北宋嘉祐七年。
嘉佑七年(1062年)五月二十五日,包拯病死在開封。仁宗皇帝到包拯家中向包拯最後一別,追認他為禮部尚書,賜諡“孝肅”,所以包拯死後又叫包孝肅。 他晚年在家裏立了一塊石碑,上刻《戒廉家訓》道:"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者……非吾子若孫也。"他的事蹟長期流傳民間,過去小説、戲曲多取為題材。元雜劇已有《陳州糶米》等作品。以後流傳日廣,形成豐富的傳説。遺著有《包孝肅奏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