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在天津市武清工作,沒有自有住房,並在武清繳納公積金時,按照公積金提取辦法的相關規定,可以提取本人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支出。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個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需要租賃房屋時,可以使用本人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支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