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餘公積科目增加的原因是盈餘公積是指企業從税後利潤中提取形成的、存留於企業內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積累。
企業按規定提取盈餘公積時:
借:利潤分配——提取盈餘公積
貸:盈餘公積——一般盈餘公積
企業按規定提取公益金時:
借:利潤分配——提取盈餘公積
貸:盈餘公積——公益金
企業將提取的公益金用於集體福利設施支出時: 借:盈餘公積——公益金
貸:盈餘公積——一般盈餘公積
企業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時(按照當期彌補虧損的數額):
借:盈餘公積——一般盈餘公積
貸:利潤分配——盈餘公積轉入
企業用提取的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按照批准的轉增資本數額):
借:盈餘公積——一般盈餘公積
貸:實收資本或股本
企業將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應按照轉增資本前的實收資本結構比例,將盈餘公積轉增資本的數額計入“實收資本”科目下各所有者的投資明細賬,相應地增加各所有者對企業的投資。
外商投資企業按淨利潤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以及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按照規定在合作期間以利潤歸還投資者的投資,也作為盈餘公積,在“盈餘公積”科目下設置明細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