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需要的材料: 1、參保人申請門診規定病種治療的,應準備住院病歷複印件 2、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診斷證明以及相關檢查檢驗結果 3、個人申請等原始材料。
2、辦理的流程: 1、參保人申請門診規定病種的,將申請材料交至居民醫療保險服務窗口 2、居民醫療保險服務窗口受理後,組織專家鑑定
3、辦理地點:本地醫療保障局居民醫保服務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