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農村教師光榮證,是國家為表彰把自己的一生獻給農村的中小學教師而發的,國家級榮譽證書。
如果工作單位沒有變動,該證書一般由所在單位根據檔案材料直接申報。如果工作有變動。須由本人提供在農村學校工作的證明,到過幾個學校,就要開幾份證明。累計後由現任教學校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