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高鐵行李超過40斤可以辦理託運。 《鐵路旅客運輸規程》中規定: 第六十三條 行李中不得夾帶貨幣、證券、珍貴文物、金銀珠寶、檔案材料等貴重物品和國家禁止、限制運輸物品、危險品。 第六十四條 行李每件的最大重量為50千克。體積以適於裝入行李車為限,但最小不得小於0.01立方米。行李應隨旅客所乘列車運送或提前運送。 第六十八條 旅客在乘車區間內憑有效客票每張可託運一次行李,殘疾人車不限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