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樑腹板和連接板接縫的間距不應小於200m。連接板拼接長度不應小於2倍板寬,腹板拼接寬度不應小於300mm,長度不應小於600mm。
箱型構件的側板拼接長度不應小於600mm,相鄰兩側板拼接縫的間距不宜小於200mm,側板在寬度方向不宜拼接,當寬度超過2400mm確需拼接時,最小拼接寬度不宜小於板寬的1/4。
設計無特殊要求時,用於次要構件的熱軋型鋼可採用直口全熔透焊接拼接,其拼接長度不應小於600mm。
鋼管接長時每個節間宜為一個接頭,最短接長長度應符合下列規定:1。當鋼管直徑d≤500mm時,不應小於500mm
當鋼管直徑500mm1000mm時,不應小於1000mm:
當鋼管採用卷制方式加工成型時,可有若干個接頭,但最短接長長度應符合第1~3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