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找居住地的居委會或者村委會出證明。在工作地點的社保局開具。只要在工作地點有繳費,讓單位開個介紹信,再加上身份證複印件,帶去社保就能開證明了,或者是打印對賬單。詳細信息如下:辦理外來務工人員證明:《就業證》須由用人單位辦理,外來務工人員個人不能辦理,程序如下:
1、由用人單位向市勞動局就業管理處提出使用外來勞動力用工申請
2、經市勞動局就業管理處審批後,開具居住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使用外地務工人員《通知單》
3、用工單位持《通知單》,並提供《外出人員就業登記卡》、《外出人員花名冊》、照片到暫住地職業介紹中心辦理就業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