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的《孔乙己》中的人物,孔乙己説:竊書不能算偷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嗎
偷竊意思同,但孔乙己酸儒因買不起書卻偏愛書,所以切取別人的書。並如此辨解。因為是讀書的事就無所謂偷了。看似無理,但想來卻是有一定的道理。就如天下是有德者居之一樣。書應該是讀書人的。讀書人沒有書可讀,切書也沒啥。
成王敗寇的道理是理,這也可為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