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從2007年開始考的。在開始考公務員之前,進入編制有兩種方式,中專生,大專生可以考事業編制,本科生直接分配工作,從2007年以後,大專以上學歷可以考公務員。
考公務員是1994年開始的。1993年我國《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頒佈,1994年原國家人事部下發《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要求錄用國家公務員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採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至此公務員考錄製度正式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