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婚未育的。標題寫“計劃生育證明”內容寫清住址(X街道X村居或小區)、姓名、出生年月,然後寫未婚未育、無收養抱養小孩,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內容寫完後寫上“特此證明”,由經辦部門簽字、蓋章,如果需要可以寫上意見。
2、未婚有生育的。格式同上,在內容上要修改為未婚、X年X月X日生育孩子(男孩或女孩),有第二胎的以此類推再寫上是否有節育措施。
3、初婚未育的。格式同1,只是在內容上修改為結婚登記時間、屬初婚、至今未生育子女、無收養抱養小孩、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