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由法國科學家皮埃爾·德·費爾馬在1662年提出:光傳播的路徑是光程取極值的路徑。這個極值可能是極大值、極小值,甚至是函數的拐點。 最初提出時,又名“最短時間原理”:光線傳播的路徑是需時最少的路徑。
費爾馬最短時間定理更正確的稱謂應是“平穩時間原理”:光沿着所需時間為平穩的路徑傳播。所謂的平穩是數學上的微分概念,可以理解為一階導數為零,它可以是極大值、極小值甚至是拐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