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慶二十年(公元1815年),歷經二百年左右的觀音堂鎮觀音大廟堂因年久失修,破損嚴重,當地生意大户“興隆號”業主周廠德,“三星號”業主張文耀合夥捐銀一千七百兩進行修繕,並增建鐘鼓樓兩座,使觀音堂從此有了晨鐘暮鼓,極大的方便了當地羣眾的生產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