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更正登記是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即登記申請人針對登記簿記載的事項存在錯誤進行更正,將錯的改對。
而變更登記,主要針對權利登記類型,存在發生變更的事項時申請的登記類型,因後續雙方當事人共同合意引發的變更,如姓名變更的,在抵押權人登記後發生了名稱變更,或是雙方合意協商對主債權數額進行變更的,也即在先登記的登記事項是沒有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