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是。雖然與主動坦白還有些差距,但供認不諱應該是算認罪(錯誤)比較好的了。
供認不諱,是指在對方證據確鑿的情況下,能夠如實交代問題,還原事情的來龍去脈,指認現場和一起犯罪的人員,不狡辯,不推責,不迴避問題,敢於如實招來,證明其內心是認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