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構成刑事案件,沒歸案的,只要用身份證就會被抓的説法不正確。當事人所説的使用身份證被抓,是已經被網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網上被追逃,必須是公安機關已經確定了其犯罪事實,並已經下達了刑事拘留證,然後才可以上網逃。 上網被追逃,公安機關會將追逃的信息錄入預警系統中,而使用身份證,會觸發預警系統,從而犯罪嫌疑人被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