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市級和省級衞校每年在高考時,都按照國家的初中專、高中專錄分數線招收學員。學員畢業後,不論畢業成績高低,畢業後都囬到上學前的原籍縣(區),由原籍勞動人事局在本縣區域分配。沒有成績優秀者在學校所在的縣(區)就近分配的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