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門診部的申請條件如下:
1、有設置醫療機構的批准書
2、符合醫療機構的基本標準
3、有適合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4、有與其開展的業務相適應的經費、設施、設備和專業衞生技術人員
5、有相應的規章制度
6、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