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證據清單屬於主動呈上的證據,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
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