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開發票中的虛開的界定:當出現貨物交易或勞務發生,只要開票人不是實際銷售(提供)方或者開票人是實際銷售(提供)方,但是金額不符或者與實際交易項目不符,都屬與實際經營業務的情況不符,即構成虛開。
   涉嫌虛開是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發票,是為他人虛開、還是為自己虛開、是讓他人為自己虛開、還是介紹他人虛開等欺騙行為還在調查取證,是否形成虛開尚未最認定。
    而認定虛開則是根據虛開發票的界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可以認定的欺騙行為。
   所以兩者的區別就是,前者需要調查取證,弄清事實,最後確認而後者則是調查取證結束,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可以認定虛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