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供材不屬於暫列金額。在工程施工或勞務加工過程中,如果施工或勞務加工的材料是由甲方提供的,不屬於乙方需要進行核算的內容,不需要乙方對該材料消耗成本的價值部分進行暫列掛賬處理,所消耗的材料應由甲方負責統計、計價和賬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