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級動火必須有公司分管安全的領導或安全總監、技術總監、總工程師簽字方可實施。
一級動火作業的審批人是公司安全、消防主管部門。
二級動火作業的審批人是分廠安全、消防主管部門。
工業及民用煤氣、氧氣生產設施(儲罐、容器等)和輸送管道的動火作業由安全主管部門先審核後送消防主管部門複審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