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客家人中間,用的排位是可以一分為三的,比較接近正確的禮制。寫法為:神主正面寫,新故顯考某公諱某某老大人位,或者新故顯妣某母某氏諱某某孺人位。然後神主後面寫“生於某年某月某日,卒於某年某月某日”。這種寫法看似正確,但是也是一種不完全的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