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聯合國編號No.1230),是具有“易燃”和“有毒”二個危險特性的危化品,列入檢驗檢疫的法檢商品名錄。
甲醇繫結構最為簡單的飽和一元醇,又稱“木醇”或“木精”。CAS號有67-56-1、170082-17-4,分子量32.04,沸點64.7℃,甲醇也易燃,其蒸氣與空氣能形成爆炸混合物,是無色有酒精氣味易揮發的液體。
人口服中毒最低劑量約為100mg/kg體重,經口攝入0.3~1g/kg可致死,一般誤飲15ml可致眼睛失明。吸入、皮膚接觸及吞食均有毒。通常由一氧化碳與氫氣反應制得。用於製造甲醛、香精、染料、醫藥、火藥、防凍劑等,是基礎的有機化工原料和優質燃料,主要應用於精細化工,塑料等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