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賽制:
(一)比賽分組
分美聲、民族(含原生態)、流行音樂3個項目組。各項目組設A、B組。
各級各類文藝院團聲樂演員、大專院校聲樂表演專業師生須參加A組比賽,其餘選手自主選擇A組或B組比賽。
比賽分四輪進行
參加組織的初賽,複賽,半決賽、決賽。
(二)獎項設置
設演唱一、二、三等獎等獎項。
(三)其他活動
比賽期間同步開展歌曲創作活動,鼓勵相關組別參賽歌手演唱新創作品。
比賽形式
1、參賽選手以現場演唱方式進行比賽。
2、美聲組採用鋼琴伴奏。
民族,流行音樂項目組選手演唱提供話筒,伴奏形式不限。
3、以多人組合形式參加各項目組比賽,每組參賽的演唱人員不超過6人。
4、同一(組)選手半決賽,決賽。
注意事項
1、比賽現場舞美條件統一設定。
2、同一選手可選擇不同組別同時比賽。
3、各單位推薦參賽的選手須為本單位在崗、在校、在冊人員,不得推薦單位以外和省外人員參賽。
4、各參賽單位,選手有違反大賽比賽規則的,取消相關選手參賽資格。
5、比賽期間,承辦方安排專人協助做好比賽後勤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