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器有:燃燒匙、蒸發皿、坩堝。
1、普通試管可以直接加熱。裝溶液時不超過試管容量的1/2,加熱時不超過試管的1/3。加熱時必須用試管夾,夾在接近試管口部位。
2、燒杯所盛溶液不宜過多,約為容積的1/2,但在加熱時,所盛溶液不能超過容積的1/3 。燒杯不能幹燒,在盛有液體時方能較長時間加熱,但必須墊上石棉網。3、燒瓶是用作反應物較多且需較長時間加熱的、有液體參加反應的容器。其瓶頸口徑較小,配上塞子及所需附件後,也常用來發生蒸氣或作氣體發生器。
4、蒸餾燒瓶加熱時應放在石棉網上,使之均勻受熱。
5、若需加熱錐形瓶中所盛液體時,必須墊上石棉網。
6、蒸發皿能耐高温,但不能驟冷,應使用坩堝鉗取放蒸發皿,加熱時用三腳架或鐵架台固定。液體量多時可直接在火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