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補社保手續費是違規的
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勞務派遣企業和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參加社會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企業應依法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保持勞動合同簽署、社會保險繳納和個税繳交主體一致。同時,不允許未在北京註冊的公司委託北京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京代繳社保和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