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上繳費。
1、考生登錄系統,通過考籍和轉免考管理模塊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請後,向縣(區)考辦提交准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和完整成績表的原件及複印件。如成績表須從原畢業學校複印,須由原畢業學校教務處在複印件上籤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2、縣(區)考辦收集考生材料,打印《辦理免考手續憑證》交考生,然後將考生材料統一集中報市考辦。
3、市考辦驗核考生材料後,在複印件上籤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原件交縣(區)考辦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審核表》與複印件材料一併上報省考辦。
4、省考辦審核後,考生通過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5、考生如辦理免考的課程與原已有成績的課程存在課程頂替關係,則無需辦理免考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