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春是24節氣中的第一個節氣,一般是每年的2月4日,而春亂指立春前10天和後5天的半個月期間,這段時間諸神都放假不值日,因此百事無忌,不用看日子也可以結婚、蓋房、砌灶、掃屋等。
立春。古時之人舉行婚禮,多在春季,《詩經》有"逃之夭夭”丶“宜其室家"之句。立春是萬物回春的日子,凡是之前嫁娶失時的,今日可舉行婚禮,取春意到人間,萬物滋育。廣州一帶俗稱為"亂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