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辦學校,必須到當地的教育局進行審批。
一:先審批名稱
二、校址(由教育局查驗審核是否具備辦不賓條件)
三、法人(學校負責人:要求本科以上,或有三年的教學工作經驗,或中級職稱)
四、提交學校老師的學歷證明、身份證明
五、在當地的技術監督局辦理企業代碼
六、在當地的民政局辦理“非企業登記”
七、在當地的財政局辦理收費許可證(注意:教育審核通過後,核發“民辦教育辦學許可證”)。
八、招生簡章在教育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