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報警。
城管有權對妨礙公共交通的車輛,包括電動車進行拖走。原則上應該告知市民,車輛要去城管所進行領取,但一般情況下是無法統一告知的,除非拖車的時候正好遇到車主,不然都是通過第三方,或者附近商店進行告知,可以去詢問一下。
如果實在不知道如何尋找車輛,建議撥打110報警處理,或者看一下所在地方的城管所地址,自行去取車。另外可以撥打114聯繫交警進行詢問如何取車,電動車最高罰款50元,拖車費和停車費可能也需要交錢。
可以,如果你停車的位置是合理的,是合法的停車位,如果被城管拖走了,你可以報警,但是如果你是違章停車,那麼城管把你的車拖走是合理的,你報警了也是沒有用的,現在不管是什麼車,停車位都是非常的緊張,特別是大型商場或者超市,政府辦公部門,醫院等停車位都有限。出行最好選擇工共交通
看在哪裏,管控區域內報警也沒用,應為城關也是執法部門,小區,村子裏,廠區內,礦區學校園區,應該沒有事,還有就是特殊電瓶車,快遞行業的,合法的,既然拖你的電瓶車,那就是管控區域,要不然他們也不會拖車,態度會有所不一樣,關鍵取決你的態度,應為城管執法人員也是人,都是相互的,這是人家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