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實線和限速標誌是沒有關係的。 黃實線的含義是不準越線超車或壓線行駛。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誌、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
(一)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