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類人員:特困人員、孤兒。
二類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農村返貧致貧人口。
(二)低收入救助對象:
低收入家庭成員、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
(三)支出型貧困救助對象:
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
同時符合以上多重救助身份的人員按就高不就低原則給予救助,不得重複享受醫療救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