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是可觀原因導致的,而且是之前無法預料到,發生時無法控制以及不是受害者願意受到的傷害。
2、被保險人在意外傷害時所受到的傷害是其他人可以看得見的,而且是可觀的。
3、意外事故是造成被保險人受傷的直接原因或者是近因,而這個意外事故還需要在你投保的保險範圍內。
所以如果你投保了意外傷害險,並向保險公司提出了索賠,是需要滿足以上三個條件的,缺少一個都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