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入標準為本人蔘保繳費基數的2%。原來劃入個人醫保賬户還有單位所交的30%,改革後單位繳納約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再進行劃轉到個人賬户。
改進個人賬户計入辦法。在職人員個人賬户由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退休人員個人賬户原則上由統籌基金按定額劃入。具體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在職人員個人賬户計入辦法。從 2023 年起,參保在職人員個人賬户劃入額度調整至本人蔘保繳費基數的 2%。
(二)退休人員個人賬户計入辦法。從 2023 年起,符合享受職工醫保待遇條件的退休人員,個人賬户劃入額度為 2022 年度職工醫保統籌地區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 2.5%。
按照國家改進個人賬户計入辦法的要求,本市自2022年9月1日起,在職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户。
計入標準為本人蔘保繳費基數的2%,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再計入在職職工個人賬户,全部計入統籌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