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惟庸被殺後,明朝就撤消了中書省,廢除丞相一職,權分六部。
1380年2月17日(洪武十三年正月十一日),明太祖朱元璋借清除丞相胡惟庸之機,廢除了中書省和丞相制,將中書省和丞相的權力分屬給了吏、户、禮、兵、刑、工等六部,相對提高了六部的職權和地位,由六部尚書直接對皇帝負責。相權、君權合一,加強了中央集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