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鄉道採用雙車道,路基寬度不小於6.5米、路面寬度不小於5.5米、路肩寬度不小於0.5米。
2、村道路基寬度不小於5.5米、路面寬度不小於4.5米、硬(土)路肩寬度不小於0.5米。
3、對於特殊地區,如三州及盆周山區、地形地質複雜及交通流量小的路段,鄉道和村道可按單車道設計,路基寬度不小於4.5米,路面寬度不小於3.5米,錯車道數量每公里不少於3處。
一、村道路面寬度不超過6米,路基寬度不超過6.5。
二、村道路面寬度超過6米或路基寬度超過6.5米,在法律上就不再是村道,進而轉化為建設用地
三、村道並非我們通常認為的農村道路,而是指用於村、田間交通運輸,並在國家公路網絡體系之外,以服務於農村農業生產為主要用途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