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內
經認定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照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通知要求,及時到通知地點領取證書,超過30日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認定資格刪除認定信息。一定要閲讀認定公告時或是證書領取公告中對於領取期限的規定!
這就是我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