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渡是指將某項權利授權或轉讓給他人。比如信用證款項的讓渡:信用證款項的讓渡是指將收取信用證項下款項的權利授權或轉讓給他人。根據UCP500號的規定:“信用證雖未表明可轉讓,但並不影響受益人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將信用證項下應得的款項讓渡給他人的權利。
本條款所涉及的僅是款項的讓渡,而不是信用證項下執行權利的讓渡。”
(UCP600對此條亦未作修改) 為了跟轉讓區別開,我把轉讓的定義也給你:信用證的轉讓是指受益人將其信用證項下的權利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其他受益人(第二受益人)。
如果信用證中沒有註明“可轉讓”,則該信用證不能轉讓。另外信用證的轉讓必須在開證行或授權銀行承兑信用證之前。